《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摘录

质自身,质的自身联系,而真实的概念却是这个从它的他在成为了它自身的东西,或者说质在他在里是它自身。

 

扬弃自身关系,获得物体与物体间的关系。

 

而只是进行区分的可能性,是扩展,这扩展是自身等同的,同时又不是点的否定的等同性……  #耶拿体系1804-1805 札记# ​​​​

 

否定的单一性是排斥着的,把自己设立为反对他物而独立存在着的,但是在这种排斥中它就直接地与这个他物有联系;…… 联系活动,一种绝对的流逝。 ​​​​

 

存在作为存在看起来是自身独自的,是空虚的,至少需要一个他物,而数字的“一”却看起来是绝对独自的,因为它把存在需要的他物从自己里面排斥出去,并被设定为绝对无所缺乏和某种不可摧毁的东西。 ​​​​

 

…因此可能看起来,好像一种单纯量的差别的这种形式正因为如此就正确地表达了一般差异借以与绝对物联系起来存在或自身存在的方式,即是说,作为一种外在的、完全不影响到本质自身的方式。

 

 

忽略各物体的“质”,通过物体与物体间的关系表现所处空间内的“量”,形成坚固感和存在感的美,突显色彩表现。

 

……因为这种个别东西之所以存在,只是由于它本质上从属于这个规定性,或者这个规定性被设定为在绝对本质自身那里存在着;……

 

我们唯一关心的是这个比例,而不是确定的大小;因而不变的大小——它们不仅表达它们在一个比例中是怎样的这样一点,而且表达它们在比例之外,单独地市怎样,——就完全撤离了。……而且这个规定由此就是一种通过它的比例,而不是通过它大小本身或通过大小作为概念的纯粹关系。

 

画面内所有物体都扬弃了自身,成为一个整体,作为表现。

我的画忽略了所有物体的质感,只有物体所处空间内的量和关系,用色彩表现他们之间的关系,形成坚固的美。

 

单一性只有作为单一性和众多性才存在…… 在这种内在比例中诸要素没有独自的大小,而是完全只有一种作为比例的大小,而确定的东西并不是它们作为单个东西的大小,而只是它们相互的比例;这就是说,要素作为在无限的减少中逐渐被扬弃了,而只有一种在系统中的大小,一个绝对相对的大小,或者说它自身是通过整体所规定的大小。

 

内在关系(比例)的区别才使限量作为这样的东西的区别成为某种完全不同于它所表达的另外的东西。…… 以致从量显示出来的温度的诸规定性就绝对只表达出事物变化的标记,而非温度本身;质的东西到处都打断了量的标度。……温度并不是这种自身等同物,而只是一种关系‘中’的一个要素和由此产生的内在的、时而阻隔时而加速那个均衡进展的变化。

 

因为关系按其本质是无限的,关系的诸要素本身就仅仅是它们在无限中的样子,或者说,它们仅仅设定为是扬弃了的或完全是这样的东西——它们在他物那里的样子。……不是作为相互莫不相干的,而是仅仅作为绝对只在与别的规定性的联系中的存在;而任何一个的存在就是另一个的不存在;绝对不是两者都持存着,而是作为相互扬弃着的,这一个只有在另一个不存在的范围内才持存。

 

但是它只作为本质上同另一个相联系的存在;因而只要这另一个不存在,它自己就不存在,而只要它存在,另一个直接地既存在又同样确实地也不存在。

 

质的存在,穿过了无限性,成为了它本身是的那个东西;……存在本身成了实体或可能性,即成为了规定性的这样一种存在,这种存在只‘是’作为规定性的被设定起来的存在,即作为一种被扬弃了得存在。

 

量,或者排斥着的联系,穿过了无限性,则是否定的实体,或一种这样地自己只同自己本身相联系的规定性,以致它排斥别的规定性。  ​​​​

 

如果力本质上只是一种可能性,那么在它给自己以现实性时就将会停止存在;…… 力的本质因而久是它的内容,即实体或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完全一致,而下述对立……

 

在力的表现中没有什么不是在力本身中的东西;…… 在因果关系中一般关系‘是’确定地被固定在实体的倍增之中,并且似乎在自己内部把以下两者,即好些个数字表示的东西的独自存在和它们的相互关系一起,因而把经验的直观或自然界的存在和概念结合起来了。因果性联系作为这样的东西最明显地呈现于自然界联系着的意识,同样也激起意识的辩证本性反对自己。

 

通常所谓说明无非是设定一个这样的因果关系。说明的要求在于,把这样设定起来的规定性当做一个别的规定性,当做它自身的对立面指出来;但是通过这种因果关系,说明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做,……

 

在数学的认识里,虽然是在终点得出这个构造对于证明是必要的,但构造证明了自己是必要的不是通过自己本身,而是[仅仅]通过这个证明。

 

但是由于认识本质上仍然是分类,这样定义就不是作为它曾是的那个东西来保持自己,自我保存从属于有差异的统一;而定义在其出自分类的重建中成为一个不同于它曾是的东西。

 

而重建起来的统一性就是两个定义的等同性,但正是在这个等同性里第一个规定性本身扬弃自己。

 

所以在定义本身那里,在认识中保持自己的东西不是这个,即定义是反映到自己内的规定性,而是相反,保持自己的东西是反映,和这个规定性的扬弃,但又是一个别的规定性的已生成了的存在,因为被扬弃的规定性同它的对立的规定性一起成为一个简单东西,{一个}在自己之外重新有着对立的规定性东西。或者说,认识是演绎。

 

…而通过构造和证明的实现则是定义到分类和从其自身是构造的诸部分的这两者的集中的一种过渡,两者的这个集中是一个不同于定义的他物,正如迄今在概念的实现中对于我们来说是产生了一个不同于它自身曾是的他物那样。

 

“认识本质上仍然是分类”。 ​​​​

 

在其总体性中保持与自己同一的那个东西,是纯粹的统一性,但这个统一性成为一个扬弃它自己的规定性的否定的统一性。

 

被演绎的范围是一个个别的东西,否定的“一”,作为先行要素的统一。

 

而内容和认识是分散地出现的。内容在其到自己内的反映里宁可说自己成为一个他物,与此同时认识是演绎,甚至是一个圆圈,这个圆圈在其返回中是到另一个圆圈的过渡。认识在其重复里,即在其过渡去的不同范围里是相同的。但是内容却是一个不同的内容,并成为与自己本身不等同的;

 

认识本身正是这个过渡;内容分散地出现,它是一系列漠不相干的东西,这些被截断的东西的每一个都是独自出现的。

 

这个有差异的统一性是认识,认识的内在的东西或外在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东西;只不过不是内容被设定为是的那个东西。

 

……而认识则过渡到内容。

 

因为它在圆圈里返回到自己之内,并且虽然内容是永远变化着的,它在这变化着的东西里始终与自己等同——……

 

因为他物是“自身”,即是本质的东西,所以认识的有差异的联系就只是表面的;

 

由于它的思维里设定起来的存在它就还是内容,或者规定性本身,诸普遍的东西;而逻辑学曾从作为自己本身等同东西的单一性开始。

 

自我等同的东西对任何规定性都是漠不关心的;A=A;这个A随便意味着什么;规定性在这种自我等同性中是设立起来了;…

 

“树是树”……“树是……”,人们期待着关于树会说出某种东西来,它会把树表达为一个在某种规定性里自我保持着的东西,在谓语的规定里始终与自己等同的东西。但是“树是树”恰好没有表达出树的“自身”,因为它没有把树描述为一个反映到自己本身内的东西。

 

规定性的存在是它的作为一个自我等同的东西设定起来了的存在;而在同它的反映的联系中这个就是它的出发点。

 

认识还没有承认这另一个认识是它自身。根据是一个认识,但作为一个认识了的东西,作为一个同认识相比还受到对立的影响的东西;这个差别还没有被扬弃。或者说,它是被扬弃了,但是认识还不曾扬弃它。

 

……这个根据或认识就是称为灵魂的那个东西。

 

灵魂的漠不关心性或它的统一性,由于它是到自己本身内的反映而被认做绝对的统一性。

 

这样灵魂就是通过他物反映到自己本身内;而内容的消失同样地是内容自身的一种自由的、不依赖于灵魂的运动。

 

它的总体仅仅是使规定性回到自己内的形式的纳回,以致那是灵魂的形式的漠不相干性保留着一种是特定内容的内容。

 

灵魂以世界和自己本身作为在世界中为前提。

 

世界不会是别的,无非是综合作用的交互作用的减弱到完全静止。

 

类把自己撕开为性别差异——从认识进到承认。

 

第一个要素本身就是一个认识,{就是说,}一种自我保存,{一种}自己与自己本身相联系,并在其中是{一种}自我扬弃,以致它的存在自身是一个不同于它自身的东西。

 

……这些要素的存在是实存;一切迄今的存在只有在一种不曾是完全的到自己本身内的反应的规定性中才是存在。

 

而真实的认识则脱离了形式的认识。众单子作为实存着的东西只表达那同一个普遍。

 

那显现为不同于这种统一性的东西纯粹是一个观念的东西,非在自己本身那里存在着的东西。

 

它的本质只是作为同一个他者的联系而不是在自己那里就有,与此相反,它的到自己本身内的反应则作为自己本身保存着。

 

任何一个个体都仅仅带有同他者相联系的规定性和一般说来同样地作为类下的个别个体,因为它的线上的各点都正就是这样的“自身”。

 

……联系仅仅在对立的东西那里。但是,联系总的来说是自身,而对立的东西则是在绝对的必然性里;因为它们坏的必然性事实上就是绝对的必然性。

 

如果{a}自我保存的过程(作为这样的过程,在其中绝对被规定的东西设定自己为自己本身等同的,设定众多的规定性为观念地在自己之内、并且在它们的扬弃中漠不相干地始终是自己本身{等同的})我们称之为“思维”;{和}但如果{b}类的进程是这样的进程,在其中个别的东西自身仅仅在普通东西里,甚至是一个观念的东西,否定的东西,限量;……

 

(由于这个原因普遍的东西事实上,如空间一样,不为在它们里面设定起来的诸规定性所限制——或者说普遍东西绝不是空间会不在那里的点)

 

……这个普通东西不能在一种异于存在的、可能从外部加以决定的广延那里设定起来;……

 

这个最高本质有着自我保存着的东西或思维和存在或广延的对立,只纯全作为一种属性,作为要素,作为自己内观念的东西,而不是作为实体,{或作为}自身存在着的东西。

 

在那个显现为不等同的东西里如此自己本身等同的最高本质,就是这个不等同东西的绝对根据。因为这个不等同的东西在它自己本身那里无非就是最高本质性本身;而由于这个原因它就是独自的,同它分裂开的,就是纯粹的否定。

 

而为了自身存在,它只能努力扬弃这个否定……

 

因为黑暗对于光是无,而光明对于光是绝对地作为自己等同的,但是正如没有黑暗就没有光一样,{没有}光同样就没有黑暗,最高本质创造了世界,世界对于最高本质是属于以太式光亮的透明和光明的;但它本身独自地是黑暗的。

 

对于我们来说自我保存的个别东西在认识的概念的形成过程里有它的形成过程。

 

对于个别东西来说自我保存中的异己东西本身就是类。

 

一个在同自我的联系中自己本身漠不相干的东西,因为以前对于灵魂来说它曾是一个不同的东西,一个异己的东西,一个把某种不同于自我的东西设定到自我中去的东西。

 

异己东西的漠不相干性或独自存在无非就是普遍性的形式。但是这个形式属于自我;而异己东西,只要它因而是独自的,它自身就是通过自我决定的。

 

对立仅仅作为一个反映到自己内的对立、扬弃了的对立,或者作为一切异己东西的被消灭了的状态。

 

对立东西就是它自身。对立东西只是一种错觉——就是说,一种自己本身内的无;……

 

对自我来说灵魂的自我保存本身就是对象;因为这种自我保存是异己东西仅仅是暂时地在其中的反映。

 

实在性质上被规定为个别性。而因为那个单纯的反映同时是作为一个个别东西的这个自我的普遍的方面,所以自我直接地转而反对它的这个矛盾,并且从不同方面积极地反对它。

 

如果说理论的自我感到了自己是形式的、但是绝对的、反映到自己内的反映,那么自我作为实践的就必定感到自己是绝对充实了的。

 

而当一个他物必然代替它时,自我的否定在同等程度上就只是一个抽象。

 

只要它把自己作为被决定的东西同它的绝对的反映对置起来,它就没有停止为一个理论的东西——……

 

作为实现了的,实践的自我——对于这样自我规定性本身是绝对的规定性或无限性——它就是绝对精神。

 

个别性因而只以一种量的方式才是否定的;或者说它是外在地被限制的。而对于它的限制的积极的否定并不是个别性本身,而是一个别的东西;而与此同时这个否定同样是把诸限制置于个别性里去的某种新的设定,这些限制同样是漠不相干地在它里面和为它的。

 

因为它仅仅不是诸独自存在着的东西的一种众多性,而且是诸要素的一种众多性。而这些要素作为有差异的要素,它们只是它们的联系;而这个联系就是整体。

 

被区别的东西纯全只作为有差异的区分,表现为不同的联系,并过渡到关系———就是说,过渡到诸部分作为要素的存在。

 

否定不是对一个别的东西的否定,而是对它自身作为一个本质上个别东西的否定,否定对于单子来说是绝对普遍性的一个彼岸。

 

但是,因为个别性实际上并不消灭自己,所以这种消灭只是一个“应当”。

 

个别性作为绝对的、简单的,就是自我。

 

对于自我来说规定性不是作为一个外在的、自我保存着的我规定性,而是仅仅{作为}一个应当消灭自己的规定性设定起来的。而自我独自本身只是理念。

 

但是自我本身就是这个被决定的东西;它就是普遍性和规定性的综合,以及同自我对立的东西。

 

它发现自己本身;它是精神或者说是合理的。

 

对于不朽的渴望和最高本质的彼岸是精神向一种较低范围的一种倒退,因为精神在它自身那里是不朽的和最高本质。

 

但是,这个精神自身是形式的精神——最高本质,但不是绝对本质或绝对精神。因为对于精神来说只有跟它对立的它自身的一个方面,而对于它自身发现甚至只有通过分离。

 

精神对于我们是无限的,但还不是对于它自己。对于它自己精神仅仅是自身等同的。精神注视自己本身,但不是无限性;它不把自己看做他物。

 

精神是与自己等同的,而且是与他物等同的;他物是那个扬弃自己本身,并与自己本身等同的东西。这个统一就是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是单纯的无限性或自己与自己本身联系着的无限性。

 

它对他物的否定直接是他物的存在,因为对他物的否定是自己与自己本身的联系,而他物正是这个与自己本身联系。

 

那在它自身那里同时是它自身的他物的精神与自己本身的这种联系,就是无限东西。它无非是那个曾称之为逻辑学或知性逻辑学的第一部分的东西。

 

无限东西在其诸要素中本质上是有联系的——……

 

或者说,这是作为无限性的绝对精神,而对于它的自我认识(或对于从它的不一样的东西中成为自己的精神)而言,这是精神的他物。这个他物就是自然。单纯的、绝对的、自己与自己本身联系着的精神是以太,绝对的物质。……自然是不一样的东西,是精神作为无限的和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

 

自然是自己实现着的精神的第一个环节。


文字摘录自:《耶拿体系(1804-1805):逻辑学和形而上学》 ISBN: 9787010115191

图文无关;读书札记摘录,未校队是否与原文完全相符,仅供参考。